撼動天堂

 找回密碼
 註冊
搜索
查看: 6061|回復: 30

小心一服的大白目一飄雨一

  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11-3-20 23:36:19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manpower 於 2011-3-20 07:39 編輯

這個大白王會在你打王時補刀或吸你的魔。

他就是之前的白目法師:就是要處理你

出世來亂開掛開到以為自已很利害,自我意識良好的人,
之前在某盟說要出國後就消失的無影無蹤,原來是換開
妖精出來耍自目了,是法師玩到名聲太臭換玩妖精嗎?
發表於 2011-3-21 15:23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前天打底王才被他偷吸魔而以~人家在打王
他站旁邊在吸大家的魔~~
發表於 2011-3-21 15:27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習慣就好吧!  國小生或國中生吧....  自以為偷爸媽幾個錢 來私服就可以稱王!??((還真的是自我意識良好{:4_91:}
發表於 2011-3-21 15:58:58 | 顯示全部樓層
一飄雨一 又不是很強@@"
打飛他不就好了
打不飛他  那就是摸摸鼻子飛了阿
私福本來就是這樣
沒有白幕  你也整天沒事沒有動力一直練
看那些封頂的玩家   都麻整天嫌嫌沒事在騎下打架
要不然  你就贊助比他多阿  完個幻術  炸死他!!^^
發表於 2011-3-23 22:58:14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lunjun2632 於 2011-3-23 07:53 編輯

本人在此聲明勒!!!一飄雨一這個人會被我補終身的!!我不管哪個盟或誰要挺他!!就是跟我做對]!!也許你們認為我講話很嗆很丘!!但這是他逼我這樣做的!!!
我是跟他結怨到底勒!!這篇文章PO出來就表示我的決心勒!!!不是號稱血破2萬以上!!我都在騎下等他的!!至於我本人是誰!!  我前身 是玩 ID: 筱雪的2手玩家 !! 現在 是玩 ID: 柳絮飄霜  我本人等他到明天下午5點之前看他獲她們王 或者她們聯盟要不要處理!!!!因為我本來只針對一飄雨一這個人!!r既然他沒有誠意!!王也不處理!!很簡單!! 明天下午5點過後就有戲可以看勒!!以上這些話如果有的最到任何人或者她們的聯盟 或者我認識的朋友!!本人在此先說聲抱歉 !!對不起勒!!因為他本人既然沒有誠意連王也沒有誠意要處理!!所以只好先說聲抱歉勒!!
發表於 2011-3-24 05:33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收他的盟!也是真正正港白目盟!哀~
發表於 2011-3-24 19:46:55 | 顯示全部樓層
飄雨 名聲跟大便一樣臭
發表於 2011-3-27 19:20:52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人在此聲明勒!!!一飄雨一這個人會被我補終身的!!我不管哪個盟或誰要挺他!!就是跟我做對]!!也許你們認為我 ...
lunjun2632 發表於 2011-3-23 06:58



    謝謝~請大力的補下來= )

    我跟小白等你唷ˇˇ
發表於 2011-3-27 19:31:18 | 顯示全部樓層
他已經不知道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ˇˇ
發表於 2011-3-28 03:17:39 | 顯示全部樓層
死!?喔喔喔~是有死啦

誰有不死!?  話說昨天迷樣狗王也有死唷

請問一下~~你躲安區嗎?

別在論壇嘴了  快來補我  歡迎拉

多讓我吃土幾次
發表於 2011-3-28 03:18:09 | 顯示全部樓層
一死掉就跌點

好像很強一樣
發表於 2011-3-28 03:23:50 | 顯示全部樓層
飄雨 你照片肯換了阿 之前ㄉ照片勒?不敢貼出來喔
發表於 2011-3-28 03:29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喔~那妳是!?請五個牛鬼蛇神   幫妳超度嗎!?
發表於 2011-3-28 03:32:40 | 顯示全部樓層
是幫你招魂才對 因為你差不多了
發表於 2011-3-28 07:53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飄雨大大
你書讀完了嗎
發表於 2011-3-28 09:06:24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1# manpower

打王遇到她 先打她再打王 打隆就算了 反正他又挨不住龍一下
發表於 2011-3-28 09:19:46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17# a30917a30917


    真好笑 你又撐得住囉?

撐得住你又吸的到?

別再出來下幹了 謝謝
發表於 2011-3-28 09:25:46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復 18# cookis87


    真好笑 好像我撐不住一樣 少拿我跟你這種醜男相提並論
發表於 2011-3-28 09:27:20 | 顯示全部樓層
zzz沒圖沒真相

你還是別po好了 等等嚇到路人
發表於 2011-3-28 09:29:29 | 顯示全部樓層
哈 嘴砲也輸 長相也輸 遊戲也輸 妳根本活著沒意義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<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