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-12-02 01:38 中國時報 陳宥臻�台北報導
喜歡玩線上遊戲朋友要注意了,凡加入安全裝置者,虛擬寶物被偷可要求賠償!昨日經濟部公告修訂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即日起,只要遊戲迷有使用遊戲公司業者提供的安全裝置,寶物被偷時,就可以要求賠償;另外,遊戲迷購買預付點數卡,不得有使用期間限制。
台北市電腦公會指出,目前全台線上遊戲玩家達到五百多萬人次,去年產值達三百五十四億元,甚至臉書(FACEBOOK)和智慧型手機也發展線上遊戲下,遊戲人口越來越多。不過,有些「天堂」遊戲裡「虛擬寶物」還可以賣上千元,但虛擬寶物被偷竊,時有所聞。
由於線上遊戲虛擬寶物被偷,常引起爭議,歷經兩年多開會討論研商,經濟部昨日正式公告,訂定遊戲規則,鼓勵業者提供免費安全裝置(例如防盜卡或通訊安全鎖)。
經濟部官員表示,修正後訂定,玩家在進行線上遊戲時,有使用業者提供的免費安全裝置,虛擬寶物仍遭其他玩家盜用,業者必須負起賠償玩家寶物責任;至於賠償比例,須個案協商認定。
例如:遊戲迷有一支能砍十滴血的寶劍被偷,凡加入業者提供安全裝置狀況下,就能要求業者賠償,若業者無法償還一樣的寶物,就會賠償類似功能的寶物。
官員表示,以現金買賣寶物是不好的風氣,會助長偷寶物再轉賣狀況,因此希望透過遊戲安全裝置建立下,減少偷寶物狀況,也能遏止現金買賣寶物,減少「台幣戰士」現象,也就是付錢買寶物,不靠自己闖關得分獲得寶物的遊戲迷。
此外,遊戲迷也常去便利商店購買遊戲點數卡,經濟部也公告相關規定,「業者不能設定點數卡的使用期限」,如同百貨公司禮券作法,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