撼動天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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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robin0901

惡搞別人?現在換我教你怎麼惡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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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11-16 19:17:27 | 顯示全部樓層
robin0901先生(以下稱r先生):
約於民國101年11月16日凌晨0時至1時,對於本人(殘殺泓霖)於2012-11-15於"撼動天堂"此論壇所發表之內容,
指名回復"多你一個不多!少你一個更好!人渣很多了!不差少你一個!"。恐已造成本人名譽傷害。
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,要求於三日內於該論壇指名回復向本人道歉。
若三日後仍未公開向本人道歉,將郵寄存證信函正式要求登報道歉,如仍未予與正式道歉,
本人將採取法律途徑,按鈴申告r先生於網路對本人妨礙名譽。
希勿自誤為禱。

(附註:你不要以為在網路上言論很自由,可以隨便罵別人"人渣",
又或是你以為撼動天堂是私服,不會提供ip給警察,我既然得知你是2000年畢業於明新科大,
又知道你的姓氏(李先生),也知道你的長相,要從該年的畢業紀念冊得知你的全名,實在不是一件很難的事,
又,得知你的全名之後,要再從你畢業的大學或是高中找到通訊錄(地址),應該也不是一件很難的事(彰化人)
每個人玩遊戲的方法都不一樣,如果新手不能被殺,被貼怪,你怎麼不去玩楓之谷就好了,
但就因為彼此玩遊戲的方法不同,就可以怒罵"人渣"嗎? 現在事情發展到這種地步我也很遺憾,
但我還是必須捍衛自己的名譽,你已經超過我忍耐的底線了,我可沒理性到可以一直接受你的辱罵。)

(ps稍早 回文一次,剛剛來看竟然不見了,不知道是你刪掉還是GM刪的,上一次沒備份,
這一次備份好了,要刪多少次我都複製貼上多少次,直到我給你的三天期限到為止)

pss:現在刪帖真的來不及了,我已經列印下來備份囉)))))
發表於 2012-11-16 20:22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殘殺泓霖 發表於 2012-11-16 19:17
robin0901先生(以下稱r先生):
約於民國101年11月16日凌晨0時至1時,對於本人(殘殺泓霖)於2012-11-15於"撼動 ...

好棒喔!
我們律師等著你來指教喔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1-16 20:43:48 | 顯示全部樓層
殘殺泓霖 發表於 2012-11-16 19:17
robin0901先生(以下稱r先生):
約於民國101年11月16日凌晨0時至1時,對於本人(殘殺泓霖)於2012-11-15於"撼動 ...

我笑了…笑到肚子好痛…
感恩阿…讓我一睡醒就有這麼好笑的笑話可以看

換新招了捏!可惜這只能用來嚇小朋友。
可見你的腦袋也只有這一種程度…

早就跟你說了,看是要警局還是走法院!
拎爸早就準備好等你了!
人早就準備好等你!怕你不敢出現!

可是你真的有錢請律師嗎?
你連五仟塊都拿不出來捏…
還是要我幫你介紹公設辯護?

再告訴妳!如果你真的有本事,麻煩出來面對!
少在這一直吠!跟你三炮二炮很累!

少在那合理化自已人渣的行為!

拜託!不用三天!我麻煩你現在快一點!
我很懶得跟你浩下去!

悍衛名譽?我真的笑了…你這種人還有啥名譽可言?
在怖告欄上留說你有一條大陰莖!我真的笑了!
你也太可憐了吧!連懶趴都要催眠自已的很大…你是有多小阿?
從你取的名字都可以看的出來你可悲的一面!
一下子幻想自已是一中生!一下子又想射精!
小弟弟!你是連叫傳播妹的錢都沒有嗎?
要不要我請你…可是你要受的住捏!
發表於 2012-11-16 22:46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沒關係,我等你等到11/19 19:00 (滿三天),
到時你就會知道我是不是開玩笑的了。
發表於 2012-11-17 10:17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這是再演八點檔嗎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發表於 2012-11-17 22:09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ㄎㄎㄎ
發表於 2012-11-18 00:50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r先生:
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什麼話該說,什麼事該做,心裡也該有個底吧?
如果真的走到最遺憾的地步,我得採取法律途徑的話,
最糟的情況是你仍得道歉(還是公開的),還可能留下前科(雖然公然污辱可能無關痛癢)
不過我還是得提醒你,離我給你的期限11/19 19:00,還有42小時。
希勿自誤為禱。
發表於 2012-11-18 05:48:18 | 顯示全部樓層
發表於 2012-11-18 09:09:18 | 顯示全部樓層
殘殺泓霖 發表於 2012-11-18 00:50
r先生:
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什麼話該說,什麼事該做,心裡也該有個底吧?
如果真的走到最遺憾的地步,我得採 ...

李背背~你還特地跑去我的無名
你既然知道我是殘殺還用我名字
恩 你真沒種  真俗辣
你怎不敢PO你的名字?
還論壇還敢用我的ID阿
哈~現在換我給你三天時間
不道歉我保留法律追溯權
哈哈~笑死我了!!!!!!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1-18 13:37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
上面是在演那一種的。
這麼多廢話幹嘛…

三天哩…麻煩快一點!
就跟你說不用三天!我在等你現身!

不要老是在那開新帳號在那一下子裝A一下子裝B
假鬼假怪!

發表於 2012-11-18 13:40:27 | 顯示全部樓層
robin0901 發表於 2012-11-18 13:37
上面是在演那一種的。
這麼多廢話幹嘛…

我不是李杯杯吼~
我也是受害者之一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1-18 13:44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sppeggspp 發表於 2012-11-18 13:40
我不是李杯杯吼~
我也是受害者之一



廢話!我也知道你不是李杯杯!
你到底有沒有搞懂!

拎爸才是李杯杯!

給沒搞懂的人,要不要改一下自已的回文!
發表於 2012-11-18 14:11:42 | 顯示全部樓層
robin0901快阿 我在等你阿!
還是您要真人呢?
到時候您就不要哭爸叫母
發表於 2012-11-18 21:06:53 | 顯示全部樓層
r先生:
你還有一天多一點的時間。你似乎還不知道事情的輕重緩急?
我po一個真實案例給你看吧: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domestic/11050611/112012110600349.html

ps 我不接受你私訊道歉喔,你公開說我是人渣,你就要公開道歉。
另外某s不要來亂= =,我用什麼ID也會犯法喔。去旁邊玩沙吧你。
那我用"無敵英九",馬英九不就要來告我= =,你的%數差太多了,不知道誰笑死誰。

最後通牒:r先生你到頭來都是要道歉,是要在論壇,還是登報?
還是被判拘役之後再登報? 我相信你是聰明人,雖然在論壇公開道歉你可能覺得丟臉,
但請問有比登報抱歉來的丟臉吧,你自己權衡一下吧。
發表於 2012-11-19 17:23:25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殘殺泓霖 於 2012-11-19 17:25 編輯

r先生:
給予你的期限要到囉,看來我得跑些程序找出你的地址,
讓你收我的存證信函了。有鑑於你一直說要直接給我你的電話等等的資料,
不如你就直接私訊地址給我吧? (還是你說真人面對都只是虛張聲勢?)
就算你只是隻虛張聲勢紙老虎,也沒關係。
我相信以我的能力,大概不出一個禮拜可以找到你家地址,
那請你下禮拜要開始留意掛號信,別忘記簽收喔 ^^

你可能"一直一直一直"以為我在開玩笑的,如果說要有人來教訓你,
來讓你收斂一下你的囂張網路人格 (我覺得你現實應該不敢這麼囂張)
那我很樂意當那個人,你可以開始問登報刊登道歉啟示的費用大概多少了。
(你放心,我不會要你刊登各大報,自由時報即可,誰叫我這個人就是這麼好相處呢)
發表於 2012-11-19 18:30:36 | 顯示全部樓層
嗯  快7點了 再30分黑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1-20 01:58:47 | 顯示全部樓層

一直開新帳號在自言自語。
你不累嗎?
你不累我看你的廢話,我都累了!
有沒有新招?
你到底要面對了沒?

就跟你說不要在那三炮二炮的!
你要告麻煩你快一點!我還省得花時間找你!
不要在那屁了一堆!結果最後給自已的下台階是說…
喔…因為我找不到!因為他不給我!所以……
我可不接受這一種台詞喔…


說好的三天呢?
就跟你說不用浪費這麼多的時間廢話!
然後呢?現在是說要一個星期?
下次是什麼新梗?
因為一個星期找不到…所以要怎樣?
屁話一堆…快一點!

今天我不找你麻煩,你倒是跩起來了嘛!
你以為你自已刪文,你就沒事了?
你放心…除非你不上線了。
不然還是會繼續跟你玩下去!
發表於 2012-11-20 11:31:11 | 顯示全部樓層
你以為找你那鄉下地方的地址不用一個禮拜喔?
不想等那麼久就直接給我阿,你到底要面對了沒?
只會叫我快一點,又不給我你家地址,我是要怎麼面對?

你等著收我的存證信函吧,等著登報道歉讓大家看笑話吧。
發表於 2012-11-20 12:22:59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不是跟你說 不接受私訊道歉嗎= =
妳公開講的事情,就給我公開解決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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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1-20 18:19:01 | 顯示全部樓層
很好笑…

你自已改圖 就能安慰自已嗎?

原來這就是你的新招喔…

你真的好可憐…

廢話一堆…

這麼會改圖,你要不要乾脆入侵我的論壇帳號幫你自已說話阿?

白癡…

還是你要再來改一個
有全時空有什麼了不起,AC-128 很厲害嗎?
你要不要改一個 HP32767 MP32767 的來看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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